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174号)相关要求,我校将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将本通知的相关要求传达至每个教职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分析研判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坚决防止发生特重大火灾事故,确保校园安全。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1.领取消防工作台账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128日到保卫处消防科(原指挥部院内)领取《南京工程学院消防安全基础台账》。

联系人:凌老师。电话:8611831018151005109

2.自查及整改

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南京工程学院消防安全基础台账》要求,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如实做好记录。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特别是突出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防安全。

3. 学校检查及反馈

两会结束后,学校将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查阅《南京工程学院消防安全基础台账》记录情况。

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范围

本次火灾防控工作排查整治的重点范围包括校园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实验实训室和库房、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日常防火巡查工作、消防安全教育等落实情况。

四、其他

1. 《南京工程学院消防安全基础台账》是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工作的重要材料依据,须如实填写、不漏项目。

2. 《南京工程学院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由各部门、各单位安排专人填写和保管,人事变动时应主动移交;此台账需长期填写,用完请到保卫处消防科及时换领。

保卫处

2017126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 邮编:211167

版权所有©南京工程学院
苏ICP备050071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