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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我校在201612月尝试推行了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即由学校对报名的学生进行选拔、财务培训后,培训合格的学生被聘为科研财务助理,并上岗为科研骨干教师在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服务,技术转移中心根据其服务教师人数、工作量及服务质量给予一定的补助。试行一年来,广大学生科研财务助理工作认真负责,获得了科研骨干教师的广泛好评,我们也总结了相关经验,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完善,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方式

1、学生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学院(部、中心)推荐(每单位限1-3名),经培训上岗后,原则上为本单位科研骨干教师服务。

2、学校为上岗的科研财务助理提供业务指导和一定的工作补贴,并鼓励接受其服务的单位或教师根据其工作量及服务质量再行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对科研财务助理人选的要求

1、品学兼优的低年级在校生,专业不限;

2、具有主动服务意识,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能力,工作认真细心,并能合理安排好学习及课余时间;

3、要求能够至少服务一年时间,无特殊原因不可中断。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学生填写《南京工程学院科研财务助理报名表》,于316日前发送至邮箱,纸质报名表交至行政中心北楼423室。

四、工作安排

1、通知发布后,请各学院广为宣传发动,推荐意向报名的学生,并统计需要服务的教师。

2、学校将于3月下旬对意向的科研财务助理进行培训,并确定聘任人选,颁发聘书。

3、科研财务助理获聘后,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协助其与有意向聘任财务助理的教师建立服务关系。

咨询电话:86118847 朱老师 李老师

邮箱:zhulin@njit.edu.cn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科研财务助理报名表

科技与产业处

201839

 

附件:科研财务助理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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