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方案》(南工教〔2016〕250号)及《南京工程学院认证式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南工教〔2017〕178号)的文件精神,现启动校内认证式专业评估申请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认证式专业评估标准,结合专业实际,积极开展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参加认证式评估的专业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工科本科专业,并已有三届以上(含)毕业生。
(二)学校立项建设的重点专业必须参加校内认证式专业评估;鼓励学校重点培育点专业或其它建设基础好的专业提交申请。
(三)提交2018年认证申请未被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受理的专业,可按原材料格式提交申请参加校内认证式评估,专业可先行开展专业自评工作。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
(一)申请认证式评估专业经专业所在单位同意后,直接向学校提交申请。
(二)申请参加认证式评估专业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南京工程学院认证式专业评估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三)申请专业须将《南京工程学院认证式专业评估申请书》及申请书要求的其它材料电子版提交至邮箱jyk@njit.edu.cn,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
三、其他说明
(一)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受理专业及国家认可的其他行业专业评估(认证)直接采用其相关标准作为校内认证式专业评估标准。
(二)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参照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机械类标准执行。
(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评估相关标准,请登录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站(http://www.ceeaa.org.c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评估网站(http://www.mohurd.gov.cn/jsrc/zypg/index.html )下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晓川 联系电话:86118029。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认证式专业评估申请书
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