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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南工教[2013]8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教学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奖励办法

1、申报条件、奖励办法等按照《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南工教[2013]80号)的规定执行。

2、成果获得时间范围:201711日至20171231日,以成果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奖励申报表》(附件2)(一式1份),并提供成果证明材料(一式1份)。

2、教学奖励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审核,网上公示。

4、公示无异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兑现奖励。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好教学奖励申报工作,并于612日前将教学奖励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北楼212房间)。

联系人:郑晓川 联系电话:86118029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奖励申报表

教务处

2018523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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