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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苏教财函〔201846号)精神,为提高全校师生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全面了解学校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风险情况,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一)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残疾学生、贫困学生等弱势群体为主要目标的非法集资行为;

(二)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

(三)债务管理情况,未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未落实债务预算管理要求,举债融资行为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等;

(四)非法挪用学校资金,未经批准私自转让学校举办者权益或变向转让学校资产或权益等;

(五)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宣传等。

二、排查范围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教育发展基金会及科技服务部均列入本次排查范围。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623日至731日)

各单位自行排查,排查结束后,向财务处书面报告自查结果。

(二)巩固阶段(81日至930日)

各单位建立健全常态化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监测排查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教育作为防范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的重点民生领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风险排查工作,把责任压实到部门和人员,确保专项排查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

(二)构建常态化风险防范机制。各单位要将专项排查与日常监测预警手段相结合,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分级预警、分类施策、分层化解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可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校园内的广播、信息公告栏、电子屏、校园网络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加大风险警示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要推进防范非法金融风险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采取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金融知识普及、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培养师生员工理性投资理财、远离非法金融的意识。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单位于78日前将专项排查情况(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工作措施、意见建议等)及附件(详见附件1-2),以书面材料形式连同电子文档报送财务处。

财务处联系人:陈松林,联系电话:86118163,电子邮箱:cwc@njit.edu.cn

 

附件:

1.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总体情况统计表

2.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

财务处

2018626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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