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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规程》,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将对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根据省规划办《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此次中期检查将继续执行升格与降级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研究质量高、成果丰富的课题或研究水平低、无进展的课题,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升格或降级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开题以来的进展情况以及初步的研究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

三、检查要求

1. 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专项课题(资助经费)由省规划办直接检查,高教重点资助课题(含高职)将采取集中汇报的方式进行考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重点课题(自筹经费)、专项课题(自筹经费)、立项课题中期检查由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单位负责,参与中期检查的专家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最少5人,最多9人。

3. 研究报告等有关研究成果应与课题名称、研究内容高度相关,教材原则上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研究专著出版时须在封面或扉页印上“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专项、立项)课题×××(课题名称)成果”字样,研究论文发表时须注明“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专项、立项)课题×××(课题名称)阶段性成果,课题批准文号:×××”。

四、中期检查材料提交

请各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928日前将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提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北楼508室),电子稿发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邮箱:gjyjs@njit.edu.cn

联系人:李俊秀 联系电话:86118499

 

附件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中期检查名单

附件2: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中期检查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94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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