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教学交流、分享成功经验与先进教学理念,深入学习宣传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和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构建开放性、研究性的交流平台,营造研究教学、投身教学的氛围,形成教学研讨、教学思想碰撞、教学反思常态化,助推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与思政教育能力,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2018年下半年教学沙龙活动。为有序安排此项活动,便于教师参与和交流,提升活动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沙龙活动以各教学单位为主体,由各单位承办,每学期每单位不少于1次。

2、各单位应结合2018年我校教学工作重点及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学科和专业特点,及近期热点焦点问题,确定沙龙主题。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上报的主题和时间排定2018年下半年的教学沙龙活动安排表(见附件1),各单位按照排定的时间组织活动,并于沙龙开展前一周告知沙龙活动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中心发布活动通知,组织相关单位教师参与活动。

3、各单位应认真填写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见附件2),并于沙龙开展前一周将电子稿发送至中心邮箱。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可提前与中心联系,商定确切的时间和主题,并重新递交修改后的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

4、各单位的教学沙龙活动的组织工作应由教学主管领导负责。每次沙龙活动确定一名主讲人,可在教学竞赛获奖教师、教学质量标兵、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优秀教学奖和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等优秀教师中优先选择。鼓励邀请校外专家及学者来参与沙龙活动。

5、各单位应做好报道和分享工作。活动结束后,将与沙龙相关的资料、沙龙观点集萃等材料发送至中心邮箱,中心将协助报道和分享。

6、鼓励和支持教师自行组织教学团队直接向中心申报教学沙龙活动主题。

联系人:王冬晓 联系电话:86118035 中心邮箱:jsfz@njit.edu.cn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96

附件.zip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 邮编:211167

版权所有©南京工程学院
苏ICP备050071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