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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45号)、《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全面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护意识,不断强化平安校园建设能力,提升人才培养整体水平,现就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参与师生人数多,仪器设备和材料种类多,潜在安全隐患与风险复杂。实验室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域,各教学单位要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无小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责任到人,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时刻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管,强化安全管理风险防控。各教学单位应进一步强化教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教学实验室,凡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检查、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有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切实把风险管控在可控范围。要根据实验项目变化加强动态修订,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应急意识,不断增强现场救援实效和实战处置能力。

三、突出重点,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教学单位要对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排查。以危险化学品、辐射、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实训场所设施、设备与用品为重点对象,全面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1),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并填写《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

四、规范管理,实行安全定期报告制度。相关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与各类教学实验室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相对应的应急设施、设备,实现安全责任、应急机制、设备保障“三个全覆盖”。教务处将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实验室专项检查。

请各教学单位于128日前将学院联络员信息表(附件5)发送到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njit.edu.cn。其余附件请于1220日前提交至实践教学科邮箱。

联系人:贲玉红。联系电话:86118087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附件3-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4-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5-学院联络员信息表

教务处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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