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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人才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对接,今年,江苏省继续实施科技镇长团计划,我校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名额为10名。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职务;一般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岗位安排

科技镇长团团员一般安排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职务。具体根据各地岗位安排,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从20197月起,时间为1-2年。

三、选派程序

1、公开报名、基层部门(单位)审核。各部门(单位)协助做好科技镇长团成员的报名推荐工作,有挂职意愿的教师或干部在征的所在部门(单位)同意后,填写《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并同时登陆江苏科技镇长团网站(http://58.213.165.252:8086/kjzzt/index,在“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延任第十二批的团员不需要网上填报)。《推荐表》经所在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署明确意见后,于515日下午3点前将《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连同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zb@njit.edu.cn)。联系人:丁宾,电话:86118828,地点:行政中心南楼323室。

2、学校推荐。党委组织部初审后,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人选,报送省委组织部。

四、组织管理

科技镇长团成员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任职期间,科技镇长团成员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科技镇长团成员以接收单位工作为主,一般不再承担学校日常教学和管理任务。年度考核由接收单位做出考核鉴定。任职期满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7月进行,由接收单位作出鉴定,派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科技镇长团成员表现出色,并且工作需要,可以作为下一批科技镇长团团长或副团长人选。

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这项工作作为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与地方合作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强领导,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将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推荐上来。

 

附件: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9423

 

附件: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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