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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中心:

为做好我校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工作,根据学校《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版)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我校参保大学生从201891日至2019531日之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报销材料:

1、门诊:就诊发票、校园卡、病历、户籍地门诊医药费需身份证

2、毕业生大额门诊资助:就诊发票、疾病诊断书、资助申请表(附件一,A4纸双面打印)3、住院:出院记录、费用明细及发票(均为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销地点:大学生事务中心1号窗口

四、报销时间安排:63-----620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9:00 --11:00 12:30 --16:00

五、咨询电话: 86118055 (门诊部大学生医保办)

86118117(大学生事务中心)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位递交报销材料的同学自留复印件(包括发票以及各项证明),以备核查。

2、此次大学生医保门诊大额医疗费用资助申请仅限于2015级毕业生,其他级在校生门诊大额医疗费用资助将于20199月进行登记申报。

3、报销材料审核结束后,参保学生的个人报销费用将会由校财务打至学生交学费的工商银行卡上,请办理报销登记的学生在收到报销费用前保证银行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更换银行卡的同学及时到校财务登记新卡卡号,以免收不到报销的费用。

4201891日后的就诊发票将按照《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版)执行,2018831日之前的发票不再受理。

门诊部

大学生医保办

2019520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医保门诊大额医疗费用资助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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