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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新入职教师:

为使我校新入职教师尽快了解教育教学理念,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学方法与技能,实现教师角色转换,顺利“站上讲台”“站稳讲台”,现对2019年秋学期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培养对象

1.2019316日起至2019916日入校从事教学工作,高校教龄不满1年或高校教龄超过1年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正高级以下职称的教师;

2.前一期新入职且申请延期培养的教师;

3.前一期新入职教师培养考核未通过的教师;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培养措施(计划安排见附件2

1.教师基本技能培训

包含教学工作专题培训、名师教学在线观摩、公开课观摩与评析、专项培训。

1)教学工作专题培训。学校在911月份组织教学工作专题培训,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将对教学工作制度、规范和细则进行解读,参培教师填写《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记录手册》中的专项培训记录表。

2)名师教学在线观摩。每位新入职教师根据自身岗位需求和兴趣,在“南京工程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online.enetedu.com/njit)至少选取3门课程进行完整学习(包括视频学习、参加活动、撰写总结),在课堂教学实战考核之前完成学习任务,并填写《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记录手册》中的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3)公开课观摩与评析。各教学单位在第15周(129日)之前安排5位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的同行教师(对工科青年教师,需安排2位实验教师)进行示范教学,并组织新入职教师完成课堂观摩(辅导员统一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学校在15周(129日)之前为新入职教师至少安排公开观摩课2次,参与观摩教师填写《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记录手册》中的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4)专项培训。每位新入职教师根据自身岗位需求和兴趣,在培养期内参与不少于5次各类校内外培训、教学沙龙、教学工作坊和讲座报告等教育教学活动,由中心在《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记录手册》中盖章认证并填写专项培训记录表。

2.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

各教学单位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修订)》要求,及时为新入职教师选聘教学导师,填写《南京工程学院导师聘任汇总表》、《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聘任登记表》。明确导师和培养对象双方职责,协调双方签订《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协议书》,所有材料于第六周(108日)之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工程能力培养

按照《南京工程学院“中青年教师队伍工程实践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规定要求,新入职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未取得正高级职称,进校前有效实践经历小于 3 年(含)的专任教师,进校首年需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进修。中心每年下半年组织进修申报,上半年组织进修考核。

新入职教师应充分认识到教学能力培养是教师教学水平提高、自身发展和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内在需求,从思想上重视自身教学能力的提升,切实履行培养对象的职责,如实填写《南京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记录手册》,青年教师还需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手册》,通过导师引领、自我学习、自我感悟,实现教学能力的自我提高。

三、考核

学校在第17周组织新入职教师课堂教学实战考核。考核讲授内容自定,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教师,下学期方可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课程试讲,学校安排专家跟踪听课;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需延期培养,下学期暂时不安排上课。

每年学校将统一安排时间对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和工程实践进修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

1.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与队伍建设实际,将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纳入工作计划之中统筹安排和规划,充分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的作用;

2.各教学单位要加大对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督查和指导力度,及时总结培养经验,切实提高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成效。

3.材料报送地点:行政北楼227;邮箱:jsfz@njit.edu.cn;联系人:丁嘉莉,王冬晓;联系电话:86118035

 

附件:

1.培养与考核对象名单

2.2019年秋学期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计划安排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927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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