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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南工党〔201863 号)有关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大力弘扬教师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努力塑造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理想坚定、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形象,在全校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学校研究,特决定开展2019年南京工程学院“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名额

全校范围内评选15名学生最喜爱的好老师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我校工作三年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的一线教学老师可参与“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具体条件如下:

1.有理想信念。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

2.有道德情操。能坚守高尚情操,为人师表,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是学生道德修养的镜子,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

3.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还应具备学习、处世、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仁爱之心。要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同学生的距离,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班级推荐(1023日—25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分班级召开班会,对照评选条件,通过班级自主提议、民主投票的方式,推选出本班级同学最喜爱的教师,上报各院系。每个班级在全校范围内可推荐1名教师。

(二)院系推荐(1028日—30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负责对各班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确定最多推荐5名教师(其中公共课教师不少于1名),在征得被推荐教师本人同意后,报各院系党政联席会审核;将《“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盖章纸质版于1030日下午1500前交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汇总表、推荐教师个人300字简述及免冠生活照(图片质量大于2M、以院系-教师姓名命名)同时发送至jsfz@njit.edu.cn

(三)初选审查(111日—6日)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牵头,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我最喜爱的好老师”候选教师教风、教学等情况进行审查。

(四)候选教师事迹展示与网络投票(118日—14日)

候选教师事迹在南京工程学院微信平台展示。学生通过微信平台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束后,“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小组根据投票结果,结合教学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15名学生最喜爱的好老师并进行公示,接受师生评议监督。

(五)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事迹宣传。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是我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要大力宣传“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推荐、评选,弘扬正气,端正师风,不断优化良好的育人氛围。

3.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师德方面存在问题、出现教学事故的候选人一票否决。

联系人:丁嘉莉  王冬晓

联系电话:86118035

 

附件:“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候选人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处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91023

附件:“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候选人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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