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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深化教学服务意识,进一步激励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我校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是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的一线在职教学教务管理人员,包括教务秘书、教务员、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教学管理先进个人不超过15名。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2.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对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理解准确、执行严格,能科学规范、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业务水平较高,熟练掌握现代化教学管理手段,能主动适应教学管理新要求,独立解决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善于总结经验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

4.在学校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予以优先考虑。

5.近两年未发生教学事故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连同佐证材料一并递交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民主测评和单位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单位意见。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和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最终评选出2019年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四、奖励办法

1.学校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参照《南京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的规定标准颁发奖金。

2.获奖情况记入本人业绩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评聘、职称评定等的参考依据。

五、材料要求

各教学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汇总,于118日前将纸质材料送交至教务处(南B203),电子版发送至jwc@njit.edu.cn。联系人:冯艳,联系电话:86118850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教务处

20191029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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