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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史国君、史金飞

成员:刘志远、曹雪虹、杨征宇、朱晓春、张仰飞、郑锋、赵立法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任:聂邦军

员:朱松青、陈建华、程国方、谭文轶、汪木兰、缪国钧、张相琼、濮天伟、陈立、陶沙、唐新华、张泳、潘娟、叶长青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做好寒假及开学期间排查工作,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不信谣、不传谣。

2.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QQ群、微信群等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引导师生寒假期间尽量减少外出或去人流聚集地,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防控要求。通过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健康状况;要提醒身处疫区的师生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适当加强体育锻炼,避免出入人流集中区域。

3. 离校教职工、研究生、本科生不要提前返校。原定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本科学生补考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无特殊情况,研究生、本科生原则上222日前不要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情况,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学校教职工除值班值守及防控工作需要以外,原则上不得在217日前提前返校。

4. 要严防输入性病例。对从湖北省返校的师生实行提前报备制度,并采取严格的卫生检疫措施。开学后返校研究生、本科生需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向宿舍管理人员和学院辅导员如实登记寒假去向信息,对于入校前两周具有湖北省居住史、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确诊人员或疑似人员,进行医学隔离观察两周。回宁教职工需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向学院或部门如实登记寒假去向信息,对于返宁前两周具有湖北省居住史、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确诊人员或疑似人员,自行在家医学隔离观察两周。

5.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宿舍,严禁外来人员留宿;学生进入公寓必须配合宿舍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并详细登记相关信息。

6.学校对校门进行临时管制。所有进入校园人员需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监测。校外人员车辆等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需经校长办公室、保卫处批准后在门岗处登记,未经批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7.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优先位置予以落实,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做好值班值守,建立重点人群防控工作台账,切实执行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疑似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如有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8. 及时做好疫情处置上报工作。所有返校师生如果出现发热(≥37.5℃)、咳嗽等症状者,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备。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及早报告,及时跟踪并指导就医(根据市卫健委提示,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及时去发热门诊就诊,拨打12320咨询电话,并减少外出特别是到人群密集场所),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病患诊治和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工作。在家隔离的教职工应按照学院或部门的相关要求,每天向所在单位报告身体健康状况。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时不我待。希望全体师生响应号召,做到不聚会、不外出,戴口罩、勤洗手,不恐慌、不传谣,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一起打赢疫情防控的攻坚战。

 

南京工程学院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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