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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工:

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第7号通告要求,我校门诊部全面停诊,恢复诊疗时间等待上级有关部门的进一步通知。

在认真落实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考虑到教职工看病取药之便,在严格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允许就近在社区医院就诊取药,用药范围及处方限额等均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者,用药总量不超过1个月。

1个月后疫情防控要求未改变,在社区医院就诊取药可顺延1个月。自学校门诊部恢复诊疗后,不再允许在社区医院就诊取药。

门诊部

2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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