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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和2018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和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

1.申报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其中,20162019年已获得过项目资助的此次不再申报。

2.项目资助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

3.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

4.推荐名额:1名。

二、2018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对象为获得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培养对象,结题验收围绕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2.结题验收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10%。对达到优秀及合格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不合格的,要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于2个月后再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经第二次专家评审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3.逾期不能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的应说明理由,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省人才办,最多可延期1年。

三、有关要求

12018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的对象,认真做好准备,确保结题验收工作取得实效。20162017年度立项尚未结题经同意延期的,此次一并结题验收,仍不能提交结题报告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2.申请人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涉密信息脱密后填报。

32020年项目申报上报材料一式一份,主要有:

1)《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

2)与申报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附件材料请和申报书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3)《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申报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

42018年立项结题验收上报材料一式一份,主要有:

1)《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请和验收申请表一起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3)《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项目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效”栏限400字以内)。

请相关部门于3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szk@nj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

2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3.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4.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人事处

2020219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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