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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资助项目和不资助项目两类,其中资助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不资助项目由项目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并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科技人员。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2.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3.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4.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5.各高等学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6.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15项。

四、申报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附件1),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每个单位推荐名额最多不超过2项(研究院仅推荐专职人员)。同时排序并填报《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推荐名单。

3.网上申报,学校审核后,按申报限额集中推荐。

五、其他具体相关要求

1.各单位汇总申报人员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于491600前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汇总表注明申报人是否同时申请自筹经费项目。

2.推荐项目负责人登陆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并上传相关内容。项目管理系统截止时间为4141600

3.最终推荐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于4271600前交至科技与产业处(一式4份,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

联系人:李秋月

联系电话:8611898618151000762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

2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与产业处

2020331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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