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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此次采取“投递”的方式收取住院学生医药费用发票。烦请产生住院费用的学生将报销材料寄至各学院年级辅导员处,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至大学生校医保办。

一、报销发票时间段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5月之间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报销材料

1.出院小结 (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住院发票(原件)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如是外伤需出具意外伤害经过,排除三方责任人。(附件一)

6.如非南京且非户籍所在地医院住院,需出具南京或户籍所在地公立医院的转诊单,或其他异地特殊情况说明。

7.以上材料放至文件袋内,注明姓名、班级、学号、联系方式

三、投递截止时间

2020年531

四、咨询电话

025-86118055(周一至周五)

五、注意事项

1.此次报销登记仅针对住院参保学生,门诊医药费用请各位同学保留发票和病历,待另行通知。

2.由于市医保中心不返还报销材料的原件,烦请各位同学自留复印件(包括发票以及各项证明)。

3.报销材料审核结束后,报销费用由校财务处汇至学生交学费的工商银行卡上,请保证该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如已更换银行卡的同学及时登记新卡卡号,以免影响收款。

4.根据医保中心规定,201991日之前的发票不再受理。

5.南京市住院且已刷卡学生无需再交材料。

6.因住院报销审核需送至市医保中心,周期较长,请耐心等待。

门诊部

大学生医保办

2020年510

附件一:意外伤害住院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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