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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网络环境,提升平安校园的建设水平,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弱电间管理办法》以及《全省学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电磁、辐射性等物品进入弱电间,严禁在弱电间区域堆放杂物,严禁私自占用或挪用弱电间用途,请各学院(中心)、各部门自觉遵守《南京工程学院弱电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章制度。

(2)从11月20日起网络与信息中心将组织人员逐步对校园内弱电间进行整改,加装监控门禁系统,请相关人员尽快于12月7日前清理走堆放在弱电间的物品,对于12月7日后没有自行清理的杂物将当作无主物进行丢弃,对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网络与信息中心概不负责。对于拒不配合人员,将按照《南京工程学院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相关要求报至学校保卫处处理。

(3)因特殊原因需要长期(临时)进入弱电间人员,填写弱电间使用备案表,经部门主管同意,到网络与信息中心网络部办理相关手续。

(4)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6118080


附件:弱电间使用备案表

  网络与信息中心

后勤保障处

保卫处

2020年11月20日

弱电间使用备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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