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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中心:

为做好我校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工作,根据学校《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版)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我校参保大学生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之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报销材料:

1.门诊:就诊发票、校园卡、病历

2.住院:出院记录、费用明细及发票(均为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销地点:

大学生事务中心1号窗口

四、报销时间安排:

12月2日-12月15日(周末除外) 9:00 -11:00 12:30 -16:10

五、咨询电话: 86118117(事务大厅) 86118055(大学生医保办)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位递交报销材料的同学自留复印件(包括发票以及各项证明),以备核查。

2.门诊报销材料审核结束后,参保学生的个人门诊报销费用将会由校财务打至学生交学费的工商银行卡上,请办理门诊报销的学生在收到门诊报销费用前保证银行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更换银行卡的同学及时到校财务登记新卡卡号,以免收不到门诊报销的费用。

3.学生医药费用报销为学年制,2020年9月1日之后的发票在2020-2021学年内均有效,2020年9月1日之前的发票不再受理。

门诊部

大学生医保办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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