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总结推广我校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的新成果,认真做好申报江苏省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准备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本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主要以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学校批准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成果及教育教学方案,或者由我校牵头、多个单位共同完成、对全国高等教育教学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成果为主,未经批准立项的优秀教学改革项目成果也可申报。
二、 申报条件
1. 申报参评的教学成果限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在校内处于领先水平或省内同类高校中处于先进水平的原创性成果。
2. 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教学成果实践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底)。
3. 具有较大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在本校或更大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
4. 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是指直接参加成果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的成员,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5. 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取得新的突破或进展,产生积极影响的。
三、 奖项说明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类,拟授奖20项左右。学校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实际评选中根据实际申报和评选情况允许各个等次奖项缺项。
学校将从本次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江苏省教学成果奖。
申报特等奖的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申报一等奖的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本省产生重要影响。
申报二等奖的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
四、 材料要求
1. 《南京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书面文本一式2份(装订成册);
2. 《南京工程学院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关键信息表》书面文本一式2份
3. 成果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一式2份(装订成册);
4. 建议提供成果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研究成果佐证、实践佐证、有关评价意见等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好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北楼212房间),电子稿(全部材料含支撑材料)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njit.edu.cn
联 系 人:李老师、倪老师
联系电话:86118029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南京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写要求
3.南京工程学院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关键信息表
4.南京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
教务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