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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中心及相关人员:

为扎实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积极推动江苏企业科技创新和江苏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研究,现将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引进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申报人应为202111日至530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四、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人才及人才派出单位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各地人才办、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五、申报受理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工作(各设区市汇总后统一报送)。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六、申报要求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申报书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截止时间为530日。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省科技厅:02583363139

科技与产业处:86118980;班老师、倪老师。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苏科区发〔202164号)

2.真实性承诺书

3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

4.合作协议书

5.南京工程学院科技副总申报承诺书(仅需递交盖章纸质版)

6.南京工程学院2021年科技副总申报登记表(仅需递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tc@njit.edu.cn。)

科技与产业处

人事处

 2021329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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