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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

2021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及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接

1.毕业生党员离校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组织关系原则上必须转出。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应由毕业生党员自己联系,学院党组织一般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

2.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应归在其人事档案里,由其所在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负责保管并随人事档案及时转出。

3.组织关系在江苏、安徽、江西、山西、陕西、天津、辽宁、吉林、海南范围转接的,只需办理网上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不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转至其他省份的,除需办理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外,仍要开具纸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在有效期内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

4.在纸质介绍信有效期内,如报到单位有变者,应持原介绍信到原所在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办理更改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者,学校不再为其重新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党员本人自负。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要关心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去向并督促其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到新的党组织。

5.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纸质介绍信回执的回收和管理工作。

二、工作步骤

1.汇总信息。6月7日前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汇总《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统计表电子稿报党委组织部。

2.录入信息。6月16日前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指派专人根据党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相关信息录入党员管理系统,同时将开具的纸质介绍信发至毕业生党员本人并做好领取登记手续。

3.回收回执。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在发放纸质介绍信时,要一并告知毕业生党员必须按期转接并及时返还回执,并于9月份统计介绍信回执的回收情况,对没有回执的,及时联系,教育督促其及时办理转接。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于10月13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介绍信回执回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处理办法上报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zzb@njit.edu.cn;联系电话:86118828)。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教育,指导毕业生党员在转接、落实组织关系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督促毕业生党员认真遵守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及时转接组织关系,自觉接受转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2.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引导,组织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进行专题组织生活,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日

附件: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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