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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表彰广大留学回国人员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更多海外留学人员来江苏工作,激励他们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我省今年将开展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30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高校一线工作岗位上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获得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的人员不再参评。

二、推荐条件

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境)留学 1 年(含 1 年)以上并在部属、省属高校全职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留学回国后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产业化成效显著。

(二)在科学技术研究及开发领域,实现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经济效益显著。

(三)在自然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开创性成果、科学价值重大,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五)在工农业领域,长期工作在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六)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

(七)在宣传文化领域,研究文艺创作成果丰硕,对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是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八)在其他行业、领域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留学回国人才。

三、表彰奖励方式和推荐名额

全省共评选50名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由省政府授予“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2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金奖励(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省教育厅共有12个推荐名额,我校限报1人。

各教育教学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请对照条件,认真把关,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宁缺毋滥。

四、选拔程序

1.推荐申报。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选人标准,遴选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学校。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3.公示。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上级要求25日前将推荐人选及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1.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2)《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2 份和电子版。申报表封面“推荐地区(部门)”填写“江苏省教育厅”。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纸质版。主要包括身份证明、留学回国经历相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近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等,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出资情况说明、工商股权证明、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涉密材料应脱密处理。

2.请各单位于8月17日晚6点前将申报表、汇总表、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cb@njit.edu.cn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86118042


附件:

1.《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2. 《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表》

人事处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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