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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1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取消培养资格:

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

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的(组织调动除外);

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情形的。

二、考核内容

对照《2021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考核结果

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学校推荐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30%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417日前将培养对象填写的《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交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至szk@njit.edu.cn

附件:2021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4410




附件:2021 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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