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教育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第十八届体育运动会安排,运动会期间418-19日(第8周周四-周五)课程教学活动暂停。为确保运动会及相关教学活动有序进行,现将运动会期间教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运动会是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运动会举办期间属于正常学习和工作时间,各教学单位须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

2.运动会期间全部课程教学活动暂停,教务处于417日(第8周周三)办理停课手续;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合适时间补课,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补课手续。

3.在非运动会举办期间,因参加运动会相关筹备活动需要请假的同学由体育部统一出具相关证明向授课老师报备。

4.若因运动会举办时间调整或天气原因致使运动会不能如期举行,全校师生根据课表安排正常上课。

教务处

2024411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 邮编:211167

版权所有©南京工程学院
苏ICP备050071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