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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南京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南工人〔2009234号)规定,现就做好20162018年聘期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对象

20151231日在岗且参加了聘期考核(含按规定不参加考核人员)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学校采用雇员制管理的人员。

二、岗位核定

学校以各单位在岗人员为基数,按照《南京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规定的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确定不同类型、级别岗位数,核定到各单位。

三、岗位晋级及调整

本次岗位聘用主要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晋级,在各级各类岗位空岗内,按照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开展岗位晋级工作,申请晋级人员和需要重新申报人员填写相应岗位申请表。同时,对2013-2015年聘期考核合格且岗位类别或岗位级别不变的人员进行续聘(不需要重新申报,继续聘用在原岗位),对聘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进行续聘、降聘或转聘。

四、聘用条件

1.各级各类岗位基本职责和聘用条件及程序按照《南京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教授三级、副教授一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见附件十一)2009年制定的教授三级、副教授一级岗位聘用条件也作为本次岗位聘用申报条件。

2.各单位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在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各级各类岗位聘用条件和岗位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各级各类岗位分级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

五、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201611-20181231日。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人员,按实际可工作时间聘用。

六、聘用组织

(一)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在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下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下设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具体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以各二级基层党组织为单位成立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接受并处理个人提出的申诉问题。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七、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晋级或调整岗位人员根据学校设置的岗位及对应的聘用条件,填写相应岗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所在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二)材料审核。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副高二级及以下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生处、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科技与产业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副高一级及以上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材料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查及初聘意见。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申请岗位晋级或调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数及岗位层级比例、审定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及2013-2015年聘期考核情况,评议推荐拟晋级专业技术三、五级岗位的人员,拟定晋级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或岗位调整聘用方案,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将拟聘方案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方案和各类人员的申报材料,以及评议推荐拟晋级专业技术三、五级岗位的人员材料报送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

(四)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拟晋级专业技术三、五级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拟转聘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学校组织专家对专业技术三、五级岗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岗位晋级人员,公示评审结果。

(六)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签定聘用合同。学校(或委托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与全部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附相应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的编制按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八、有关规定和说明

(一)学校岗位总量按现有办法适用范围内的人员实际数量下达;各部门、各单位各类岗位数量按现聘或在岗的实际数量下达。岗位结构比例一般不得突破规定数。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并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二)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南京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中正高三级岗位、副高一级岗位聘用条件向学校推荐申报正高三级岗位和副高一级岗位人员。

(三)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以现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为基数,严格按照聘用条件标准和副高级五、六、七级岗位244的结构比例对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进行分级评审(具体岗位数额按照四舍五不入的方式进行计算)。空缺的高级岗位可用于低级职务岗位的聘用,超过结构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能进入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的基础层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不能打通使用。

(四)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在专业技术副高一级岗位推荐中,如出现达到副高一级聘用条件标准的人数超过规定比例较多且申报人员水平较高、业绩突出,可在限定的指标基础上,择优加1人推荐申报副高一级岗位,但推荐申报副高一级和拟聘副高二级岗位人员的总数不得超过60%。经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评审未能聘上副高一级岗位的人员直接聘用在副高二级岗位。

(五)学校党政机关、直属单位中上个聘期聘用在教师岗位但目前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管理人员,本次只能聘用在管理岗位,享受管理岗位相应待遇。

(六)管理岗位的人员根据现聘职务依次分别对应进入管理岗位相应职级,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按照现聘工人技术等级依次分别对应进入相应层级的工勤技能岗位。辅导员岗位分别按照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管理,按教师岗管理时,聘在相应层级岗位基础等级。

(七)20151231日以后职务职级调整的,仍以原职务职级受聘相应岗位,并以201611日起算签定聘用合同。聘用工作结束后,再按现职务职级对应岗位进行合同变更。

(八)申请晋级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取得的所有成果、获奖及项目时间等均截止到20151231日。

(九)本次所有晋级或调整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2016-2018年聘期聘用时间自201611日算起。

(十)各类表格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中下载。

九、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在拟定聘用方案后须向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

1.各二级单位各类岗位申报汇总表;

2.申报晋级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岗位人员的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晋级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岗位人员情况简表;

3.申报晋级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下岗位人员的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报送材料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1.申请表填写内容属实,格式规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整(复印件由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盖章),申请人需手写签名确认。

2.申请表中代表性论文、论著、项目、获奖应选填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代表作,均应按限定数额填写。

3.申请表上所在单位指申请人申请的岗位所在二级单位(或部门),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推荐意见栏,须组长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联系人:

1、政策解读:王成,86118844

2、材料报送:郑忻,86118843.

附件一:2016-2018聘期岗位聘用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二:南京工程学院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

附件三:南京工程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附件四:南京工程学院“双肩挑”岗位审批表

附件五:南京工程学院岗位聘用申诉表

附件六:申报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简表

附件七:申报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人员情况简表

附件八:申报其他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人员情况简表

附件九:南京工程学院2016-2018年聘期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十:南京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

附件十一:教授三级、副教授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人事处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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