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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为奖励我校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师,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和成就,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

2申报成果须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

3、申报成果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空泛。能够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创新点,实施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

4、申报成果须以南京工程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5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在学校乃至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报高于原等级的奖项。

6、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612月底。

三、奖项设置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2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2项左右。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学校乃至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学校产生重要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

学校将优先推荐获得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南京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书面文本一式5份(装订成册);

2、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一式5份(装订成册);

3、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好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并于201731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北楼212室),电子稿发至邮箱jyk@njit.edu.cn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写要求

联系人:胡晓清 联系电话:86118037

教务处

2017217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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