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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苏组通[2016]135)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基层党支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和学校中心工作要求,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要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对存在问题突出的支部班子,要专门进行谈话提醒。各二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 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抽查和督导。

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规定步骤做好各项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请于33日前报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项工作要在325日前完成,并于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南323室;电子邮箱:zzb@njit.edu.cn;联系电话:86118828

 

附件:

1、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2、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3、党员民主测评表

42016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南京工程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227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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