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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30号)要求,现就做好教育部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种类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4种。

二、推荐条件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151)(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专利技术实施和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

1.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56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2.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

3.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后出生)。候选人须由提名人以书面方式推荐。提名人主要包括: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有关高校校长;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奖有关获奖人;在高校工作的两院院士(3名以上联名)等。

4.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5.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6. 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7. 已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8.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三、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仔细阅读教育部通知(附件2)和具体要求(附件3),积极组织申报。

1、申报意向反馈:

本次推荐项目需要分配网络申报的账号和密码,请需要申请的老师请于47日之前将申报意向(申报人姓名、电话、申报奖种、申报项目名称等)反馈至科技与产业处。

2、成果登记:

凡拟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首先要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登记录入工作结束后,导出文件(***.zip形式)发至科技与产业处邮箱kygl@njit.edu.cn。因需要返回成果登记号,请务必于201755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3、网络申报:

1) 首先,由科技与产业处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331日以后开放),根据反馈的申报意向信息分配相应的推荐号和校验码;

2) 获得每个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后,请申请人以本项目对应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上传电子版推荐书和扫描的附件材料,确认后提交;

3)待科技与产业处审核完成并推荐后,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打印推荐书及附件并装订成册(1份推荐书与1份附件为完整的1套材料)。并请于2017510日下班前将书面推荐书3套(其中1套原件,2套复印件,推荐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送至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519室)。

特别提醒: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请仔细核对申报资料后再确认提交,对发现问题的项目可通过取消推荐取消提交后,对材料进行修改。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瑞

联系电话:86118986

E-mail:kygl@njit.edu.cn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教技发[2015]1号)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附件3: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附件4: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科技与产业处

2017324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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