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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对“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如下:

54日(周四)下午全校学生放假半天,上午正常上课。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各项组织安排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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