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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优秀科研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重点

2017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主要奖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性成果,对推动本市企业科技进步,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

《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二、推荐申报范围

奖励项目按性质分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技术发明类和国际科技合作类,各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是:

1.在技术开发类项目中,实施科技创新,取得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或系统集成高新技术应用于经济、生态或社会发展,创造了显著经济、生态或社会效益的。

2.在社会公益类项目中,取得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大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了显著社会效益的。

3.在重大工程类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生态或社会效益的。

4.在技术发明类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工艺、材料、产品及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实施取得显著经济、生态或社会效益的。

5.在国际科学技术合作项目中,取得显著经济、生态或社会效益的。

三、推荐申报要求

1.推荐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我市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其他完成单位为企业的,须是在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应当是经过一年以上(201611日前)完成整体实施应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为南京地区的经济、生态和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3.推荐项目需具有已授权的、与该项目相关联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不超过10个),且必须是历年我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未使用过的,重复使用的,将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申报项目的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失效的或权力转移的不得提供。

4.我校限报3项,同一年度同一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前3名)。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申报意向表(见附件6),于201751216:30前报送科技与产业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5.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受理:

1)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存在争议的项目。

2)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得申报。

3)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项目。

4)曾获得过我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

5)往年申报未获奖,本年度无重大创新的项目。

62016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过程中申请撤消的项目今年不得申报。

7)其他不满足申报范围和条件的。

四、推荐材料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按《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的要求,对项目的条件,材料内容、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资格与排序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做好初步把关。

2.推荐材料由《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和附件组成。附件主要包括反映该成果的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如“专利证书”、“专利授权通知书”、“专利著录项变更通知”、“专利实施许可登记证明”、“中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一年以内的科技查新报告)、有关行业许可或资质证书、应用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移协议、用户使用报告等。应用类成果须提供该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一年(即关键技术应该在201611日前开始应用)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是有单位公章原件)、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等。

3.推荐材料包括《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推荐材料不完整,不属实、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不予受理。

五、我校具体申报流程

1.各单位组织申报

1)申报人按照《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附件5)规定的格式准备《推荐书》(附件4)。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

3)各单位于6216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519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ygl@njit.edu.cn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

3.推荐项目申报流程

经公示后正式推荐的项目进行网上在线填报,网址:http://202.127.12.46:85/,首次点击时,请按照弹出窗口的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进行安装操作。

1)用户注册:科技与产业处负责用户注册,将帐号派发给申报人进行填报。

2)申报人点击“用户类型”,选择“社会单位/企业”,即可用项目编号和密码进行登陆,网上在线填报。

3)《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按规定格式网上在线填写,文字、图表大小不得超过规定总量。电子版申报材料中的附件部分应是原始件的拍摄或扫描件,后缀为.DOC.PDF.JPG,总页数不超过30页,总文件大小不超过4M

4)此前未按国家科技部要求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需补办登记后方可申报。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下载地址:http://www.tech110.net/portal.php?mod=list&catid=367

5)材料报送要求:2017612日前完成项目网上申报,6191600前上报纸质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和《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含上报数据电子版)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519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ygl@njit.edu.cn

 

联系人:李瑞

联系电话:86118986

电子邮箱:kygl@njit.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科〔2017124)

附件2: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附件3: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4: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附件5:《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

附件6:南京工程学院2017年度南京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意向表

 

科技与产业处

21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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