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

2017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要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教育,指导毕业生党员在转接、落实组织关系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各学院(中心)于517日至19日到党委组织部(行政楼南323)领取《毕业生党员须知》,发至每个毕业生党员,务必组织毕业生党员学习,在离校前按规定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党委组织部于519日举办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培训,具体讲解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要求及如何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届时请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指派从事相关工作的老师和协助工作的学生参加培训。

3、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汇总《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审核无误后盖章,并于69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南323)审核。党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4、请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安排专人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于616日前将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南323)最终核定,同时将填写完备的《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并将电子稿发至zzb@njit.edu.cn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的凭证,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将最终核定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至毕业生党员本人,并严格执行本人签字登记手续,切忌由他人代转,严防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在有效期内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如报到单位有变者,应持原介绍信到原所在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办理更改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者,学校不再为其重新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党员本人自负。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要关心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去向并督促其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到新的党组织。

6、请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回收和管理工作。在发放介绍信时,要一并告知毕业生党员必须按期转接并及时返还回执。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于9月份统计介绍信回执的回收情况,对没有回执的,及时联系,教育督促其及时办理转接,并于1013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介绍信回执回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处理办法上报党委组织部(zzb@njit.edu.cn)。

7、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应归在其人事档案里,由其所在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负责保管并随人事档案及时转出。

8、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必须转出。

 

附件:《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南京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7515

 

附件: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xls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 邮编:211167

版权所有©南京工程学院
苏ICP备050071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