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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目录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2、申报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请拟申请增设新专业的单位务必充分做好人才培养需求调研,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并于623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一式两份)报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北楼210房间),电子稿发至邮箱jyk@njit.edu.cn

联系人:胡晓清 联系电话:86118037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1762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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