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单位、各教职工:

经个人填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现将符合政策、可享受住房级差补贴的第四批次在职人员相关材料予以公示。

第四批次公示时间:2017614-2017621日;6月底将住房级差补贴表送至财务,发放至个人工资卡。

为方便教职工查看,住房补贴公示信息公布在校园网信息门户内,请登录查询。

如对公示有疑义,请与武老师、高老师(电话:86118870)、王老师(电话:86118950)、钱老师(电话:86118000)四位同志联系。

后勤管理处

2017614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 邮编:211167

版权所有©南京工程学院
苏ICP备050071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