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3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11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910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18101日前实现出版。

二、遴选推荐数量

根据申报要求,我校将在各部门、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择优遴选推荐教材8部,其中含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1部。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一式3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一式3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1套。

2、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一式3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一式3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一式3份)。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并于2017101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北楼212房间),电子稿发至邮箱jyk@njit.edu.cn

联系人:胡晓清 联系电话:86118037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3:“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

附件4:“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

附件5:参考专业分类目录

教务处

2017925

附件.zip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 邮编:211167

版权所有©南京工程学院
苏ICP备050071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