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教学单位:

为让同学深入了解实验室和实验室开放项目,吸引同学主动参与开放项目的学习和研究,促进实验室开放常态化,将组织2017年实验室开放周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校设有实验室的教学单位均需参与本次开放周活动。

本次活动面向全体在校生。

二、活动要求

学校鼓励教学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活动,活动开展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提前公开活动方案,具体活动形式不限,但应紧扣主题、注重实效;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专业特点和服务行业的特色,设计合理的开放活动方案,降低项目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门槛,提高趣味性和吸引力。开放实验室的数量不应少于实验室总数量的10%,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联合设置开放项目;

3、各教学单位需根据开放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17年实验室开放活动方案(附件1)。方案内容需重点阐明开放项目、开放时间、预约要求、预约方式等。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开放期间的其他活动安排(如展示、演示、讲座等),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鼓励实验室开放活动与创新学分申报相结合,学生在实验室完成相应项目后,由教学单位根据学生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创新学分认证。学生所获的创新学分累计不能超过1分。

三、组织管理

1、开放方案经教学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审批后的开放方案由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同时发布;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制定的活动方案,加强实验室开放周期间管理,保证活动的安全性和实效性;

3、学生应遵守教学单位的活动安排,按规定进行预约,凭学生证进入实验室,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

4、实验室开放活动进行过程中,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活动进行评估,并在活动结束后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单位;

5、活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进行总结并提交报告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时间安排

本学期实验室开放周活动时间定于118- 1115日。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宣传。并于1023日前,将活动方案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njit.edu.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贲玉红、马雪珺

联系电话:8611808786118849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2017年实验室开放周活动方案

教务处

20171018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2017年实验室开放周活动方案.xls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 邮编:211167

版权所有©南京工程学院
苏ICP备050071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