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科技与产业处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分管校领导审批,现将学校推荐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7日
如有异议,请在规定的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向科技与产业处反映。
联系电话:86118847,86118863
附件:
1. 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拟推荐项目
2. 2021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拟推荐清单
科技与产业处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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