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第七轮校内巡察反馈意见中“对校外来文统一扎口不到位”这一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上级单位及外单位来文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各类文件高效运行,现将上级单位及外单位来文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级单位及外单位所有来文的流转统一由党办、校办负责。
二、各部门、各单位收到上级单位及外单位的文件、会议通知、通报和批复等均应移交党办、校办机要保密科进行公文流转,以防漏登、压误。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2年6月19日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申报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的通知
关于2025年南京工程学院“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结果的公示
关于办理2025级新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5级新生报到期间后勤保障工作安排的通知
南京工程学院“网聚青春正能量 诵读光影贺新章”诵读与摄影作品征集活动通知
关于做好报送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5级新生体检的通知
关于2025级新生报到期间校园交通管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