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教职工:
根据上级要求,经个人填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现将符合政策、可享受住房级差补贴的第三批次在职人员相关材料予以公示。
第三批次公示时间: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6日;预计12月份将住房级差补贴发放至个人工资卡。
为方便教职工查看,住房补贴公示信息公布在校园网信息门户内,请登录查询。
如对公示有疑义,请与武老师、高老师(电话:86118870)、王老师(电话:86118950)、钱老师(电话:86118000)四位同志联系。
南京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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