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经个人申报、各单位初审、科技与产业处审查、专家组会评、校领导审批、公示等程序,现将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基础研究专项立项项目及合同签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合同(见附件1)。合同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 请各单位认真对合同中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进度安排、考核指标、结题要求、经费预算等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督促各项目组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3. 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6日下班前汇总本单位项目合同,交至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519室),逾期未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合同取回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合同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基础研究专项立项清单
科技与产业处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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