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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1、第五期“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1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1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11日以后出生),其中35岁以下(198311日以后出生)人员,入选名额不低于20%。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2. 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江苏特聘教授、在培养期的“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得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不超过1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不超过1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不超过4名。

各单位凡是符合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选拔条件的可直接推荐,不限名额。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各单位限推荐1名。

各单位在推荐时,应充分考虑梯队建设和培养优秀骨干教师的需要,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选拔程序

1、推荐申报。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选人标准,根据分配指标,遴选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学校。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3、公示。 评审结果在学校网页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报送至教育厅的推荐人选。

(四)材料报送

1)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份、附件材料一份。均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学校公示确定推荐人选后,被推荐人须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

请各单位于413日前将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材料,于420日前将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6118843,电子邮箱:szk@njit.edu.cn)。

 

附件:

1 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2 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

3 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4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人事处

20184月8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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