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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文件的要求,按照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原则,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坚持条件标准,规范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

二、政策口径

1.关于评审条件

艺术学科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按《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执行、正高级实验师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苏职称〔20174号)执行。其余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规定条件。

2.关于时间界限

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均截止到20171231日。其中,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

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及申报之日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3.关于申报岗位

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即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的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2)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学报编辑须申报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4.关于同级转评

1)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同级转评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本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2)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须同级转评成与现聘岗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5.关于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6.关于外语、计算机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不再将外语水平与职称评审挂钩,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7.关于论文、论著、教学科研成果和表彰奖励的审核要求

1)严格教学科研成果审核工作。教学科研成果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高教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认定。申报内容不属于申报范围、与所提供原件不相符、证明材料不完整清晰的,一律不予认定,不得上报。

2)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必须是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本专业论文,且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在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集的论文,不得作为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材料及申报材料上报。课题参与人的名次根据项目立项书或结项书认定。

3)教学、科研、技术成果必须是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4)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表彰奖励的内容应与本人申报职务岗位的专业相一致。

5)课题、论文、获奖等成果级别的认定,按照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执行。

8.关于教学业绩、成果考核及教学工作量

加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教学业绩的考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对教学工作量进行审核,教学评估办公室对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须满足相应评审条件要求。申报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师职务,教学工作量和专业实践要求不低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管理研究成果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教师任现职以来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关于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加强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考核工作。由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明确考核等级。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层干部的综合考核结果由组织部负责出具,思想政治表现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

10.关于重新申报的问题

对于已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未通过评审的人员,重新申报时必须有新的研究成果。

11.关于班主任、工程实践要求

申报讲师、副教授职务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担任过1年以上班主任、政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

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若申报讲师前无法完成社会或工程实践,须确定社会或工程实践计划,并在晋升副教授职务前完成半年以上的社会或工程实践。

按南工教〔2016176号文件精神“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前,须有不少于半年的有效工程与社会实践经历”。今年暂不执行。

12.关于学术不端处理

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江苏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程(试行)》(苏教科〔20122号)文件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13.关于“先评后补”政策

申报副教授职务,在教师资格证、工程与社会实践经历、班主任工作等方面不满足学校规定的要求,但任现职以来,满足其他申报条件,同时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实行“先评后补”的政策,在一年期限内,达到要求后学校下发正式文件,聘任日期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

1)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高质量论文,其中SCIEICSSCI等源刊收录4篇以上;或SCI二区以上收录、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A&HCI收录、SSCI二区以上收录等高水平论文1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课题1项;

3)获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行业科技奖指:国家直管行业协会科技成果奖或一级学会(具有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的协会或学会)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国家级专业、课程、教材建设(我校排名第一,个人排名前三);或作为排名前2的完成人出版省级重点教材(我校排名第一);或作为排名前2完成人完成省级精品课程;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取得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二等奖以上1次;

5)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获I级乙等以上类大赛三等以上奖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体育竞赛排名前3或省级团体冠军或省级四年一次的单项赛冠军。

△指导学生竞赛类别按照《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南工教〔201836号)执行。

6)破格申报。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和对申报人员的全面考核工作,按照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与学科专业发展的要求,择优推荐。

2. 各二级单位要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严格评审程序,对申报人员材料必须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情况需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人事处。

3.民意测验小组人数不少于21人,教育教学单位民意测验小组原则上应由以下成员组成:二级单位领导、二级基层党组织委员、全体教授、教研室主任和部分教师代表。民意测评小组成员需分别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学业绩水平、科研业绩水平、工作业绩确定等级(等级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并对是否同意推荐提出明确意见。各二级评聘工作小组对结果统计后报送人事处,民意测评表和民意测评结果统计表见附件七。

4.各二级单位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担任党政职务的专任教师须占一定比例。本人或直系亲属拟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者一律不得参与评聘工作小组的工作。上报名单时请注明工作小组秘书的手机和办公电话。

四、材料报送

1.关于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的报送

拟申报教师、实验、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级职务人员需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同行鉴定一栏中填写代表作的相关信息,并填写《同行专家鉴定表》和《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用A4纸打印或复印),正高报送代表作三篇(部),一式三份;副高报送代表作二篇(部),一式二份。

同行专家鉴定表第6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须单面打印并装订为同行专家鉴定表最后一页。

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如为专著、教材,须为原件,如为论文可提供复印件(须经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审核原件并盖章签字),含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

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在审核纸质材料后,需在《同行专家鉴定表》的第二页签字盖章,并将以上材料装入封面贴有《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的材料袋报送至人事处,封面仅填写申报学科。

2.关于职称评审材料报送

各评聘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最新报送要求整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申报人员的申报信息分别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职称申报栏目中填写,各评聘工作小组必须在系统中审核填报信息并签署意见,否则不予受理。

2)申报教师、实验技术、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四;申报教师、实验技术、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五;申报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六。

3)申报教师、实验技术、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并须用A3纸双面套印装订。其中由申报人个人填写的栏目,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4)申报教师、实验技术、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人员还须填写《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申报教师、实验技术、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中级人员还须填写《高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申报其他系列(以考代评)中级人员须填写《江苏省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报送上述材料时须附相应的电子文件。

5)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暂按省相关系列主管部门2017年的要求准备,并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并报送。今年要求有所调整的,再补充有关材料。

6)各评聘工作小组需以书面形式报送本单位公示情况报告、民意测验结果、教管思政工作业绩民主测评结果、二级单位评议结果,并签字盖章。

7)具有研究生学历、申报副教授人员,须提供半年以上的社会或工程实践证明。

8)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须经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逐件审核确认(由审核人签字,部门盖章),并一律用A4纸复印,大幅证书请缩印。

9)有关材料要求和表格可在学校主页下载。所有电子文档发邮件至szk@njit.edu.cn

五、评审费用

1.送审专家鉴定费400/·份。

2.首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由于体制划转、引进人才而首次同级转评人员)的评审费用(不含同行专家鉴定费)由学校承担,其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审费用由申报人员个人承担,评审费用按照人社厅规定的费用收取。申报高级职务须缴纳评审费每人400元,申报中级职务须缴纳评审费每人200元。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高级职务评审费按省相关系列主管部门要求缴纳。

六、日程安排

评审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一。

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保证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sxt.njit.edu.cn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南楼227会议室

联系电话:86118843

 

 

附件一: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二:同行专家鉴定表

附件三: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

附件四:教师系列高级专业职务评审材料报送清单(含教管、思政系列)

附件五:教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评审材料报送清单(含教管、思政系列)

附件六:教师外其他系列(以考代评)中级专业职务评审材料报送清单

附件七:民意测评表、民意测评结果统计表

附件八:江苏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程(试行)

人事处

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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