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江苏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原则上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大学生不返校、高校不开学,对学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要全面考虑、提前谋划、聚焦重点、统筹安排。

现就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疫情防控当前正处在最重要的关键阶段。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握和落实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和克服麻痹、厌战、侥幸、松劲思想;全校要不断加强全员防疫培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学校各项防控工作。

二、迅速调整工作状态

32日起,学校将全面开展在线教学工作。全体教职工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尽快转入工作状态,工作方式以“居家办公、网络办公、移动办公”为主,为全面复工复学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开学前具体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居家隔离防护。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开学时间继续推迟。在正式复工复学之前的居家期间,请广大师生注意做好隔离和自我防护,注意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如有异常第一时间与学校联系。

2.进一步做好疫情摸排。各部门、各单位每日按要求摸排上报师生情况。全面落实政府及学校对来宁返宁人员的摸排上报,不瞒报漏报,不信谣传谣。

3.全面落实返校前的教育教学工作。32日学校开始实施线上教学起,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重点学科专业、重点学生、重点教师的统筹安排。通过“改革教学组织方式、创新教育教学手段、优化教学计划安排”,全面优化调整教学安排,深度优化课程教学设计,全面推进在线教学,保证“教学任务、质量标准、考核要求”的“三个不变”,严格落实“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工作要求。

4.做好教职工分类返宁复工准备。

(1)至今仍在湖北及有重大疫情地区的教职工,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体温检测有异常的教职工一律暂不返宁,具体返宁安排视当地政府的疫情公告和防控指引确定。

(2)如返宁后住所在校内,必须要居住在校园内的教职员工一律暂不返宁,等待上级及学校正式通知后再返宁返校。

(3)除上述情况之外的目前仍留在南京之外的教职员工,原则上于3月上旬返回南京,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宁的须向所在二级单位请假。

(4)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全面了解返宁教职工14天前的出入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知安排教职工返宁。

(5)返宁教职工须按照南京市来宁返宁要求,下载金陵网证(宁归来)APP,并如实及时登记健康信息,生成绿色健康码。所有教职工返宁后继续履行疫情防控期间所要求的相关手续和采取居家隔离等自我防护措施,等候学校正式通知复工复学。

5.进一步完善开学工作预案,确保平安稳定开学。各部门、各单位要重点做好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预案,做到“五个确保”。在未收到上级通知前,确保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科学制定学生错峰返校方案,确保学生安全返校;细化落实学生报到流程,确保学生报到按时有序;多举措助力毕业生就业,确保“就业服务更精准,网上招聘更发力”;进一步落实落细学生返校后疫情防控方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6.全面开启后勤保障准备工作。在进一步落实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相关措施的同时,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网络支持、生活保障等相关部门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人员值岗值守,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

7.继续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学校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非工作必需,一律不得进出校园。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须提前一天履行报批手续。进校时需携带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佩戴好口罩,并严格履行核查、登记、测温等手续。

 

附件:学校3月份总值班安排表

南京工程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32

南京工程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总值班表(2020年3月).xls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 邮编:211167

版权所有©南京工程学院
苏ICP备050071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