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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为充分凝聚智慧,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高质量完成学校十四五事业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分为“两级两类”规划体系,即,学校和学院(含产业技术研究院)两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两类,按照“系统设计、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互相支撑”的总原则,规范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一)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学校总体规划即《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是从战略层面明确未来五年学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思路与主要任务,在规划中居于主导地位,发挥宏观指导作用。

(二)学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包括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研工作、学生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国际化发展、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建设、内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十一项规划。专项规划主要是聚焦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需要突破的关键难点,明确发展思路与创新举措,确保总体规划落地落实。

(三)院级规划

院级规划包括各学院(中心)及校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是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定位,立足本单位实际,明确本单位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工作思路与重点举措,以指导本单位今后五年的改革发展,同时要与学校规划保持协调一致。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与组织机构

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院级规划要成立相应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员、编制要求,提供工作保障。

(一)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1.成立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史国君、史金飞

副组长:张仰飞

成 员:曹雪虹、杨征宇、朱晓春、郑 锋、赵立法、朱松青、陈建华

主要任务:全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成立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

主 任:张仰飞

副主任:邵 波

成 员:聂邦军、朱松青、黄 海、陈建华、程国方、何国友、谭文轶、汪木兰、邵文龙、缪国钧、王红艳、张相琼、刘 敏、刘建新、韩 冰、张亮、李先允、濮天伟、潘志华、古 青、陈 立、陶 沙、陈志忠、邓东华、陈 静、陈慧、唐新华、张 泳、白少布、张景胜、刘久斌、王志亮、潘 娟、叶长青

主要任务: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统筹总体规划的调研与起草工作,指导专项规划和院级规划的编制工作。

3.成立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起草组

牵头部门: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成  员:各专项规划编制小组指定的起草人员

秘  书:方 苏

主要任务:具体负责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的起草与修改完善等工作。

(二)成立学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

1.《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规划》编制小组

主管校领导:史国君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

成员部门:党委办公室、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纪委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等

主要任务:高质量完成《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规划》编制任务。其中,党委组织部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协调、统筹等工作以及牵头负责党的建设规划部分的编制任务,重点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发展与管理等工作;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规划部分的编制任务,重点围绕贯彻和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与任务部署,坚定正确办学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思政课程改革、阵地建设等以及宣传工作等。

2.《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编制小组

主管校领导:史金飞

牵头部门:人事处

成员部门:研究生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技与产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后勤保障处等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学校高水平人才引进与培养、师资队伍结构改善和教师教学科研水平提升等方面,高质量完成《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3.《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编制小组

主管校领导:朱晓春

牵头部门: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

成员部门:发展与对外合作处、科技与产业处、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国资处等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等,高质量完成《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4.《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编制小组

主管校领导:郑 锋

牵头部门:教务处

成员部门:研究生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国资处等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专业建设、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等,高质量完成《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5.《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科研工作规划》编制小组

主管校领导:朱晓春

牵头部门:科技与产业处

成员部门:研究生处、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国资处等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深入推进“科技创新1111计划”,提升科技创新水平,高质量完成《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科研工作规划》。

6.《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学生工作规划》编制小组

主管校领导:张仰飞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

成员部门:组织部、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团委等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引领学生成长成才和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高质量完成《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学生工作规划》。

7.《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对外合作与交流规划》编制小组

主管校领导:史金飞

牵头部门: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成员部门:宣传部、研究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学生工作处、国资处、后勤保障处等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校地、校企、校所、行业合作等,高质量完成《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对外合作与交流规划》。

8.《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国际化发展规划》编制小组

主管校领导:曹雪虹

牵头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成员部门:研究生处、发展与对外合作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技与产业处、后勤保障处、国际教育学院等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国(境)外政府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交流,高质量完成《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国际化工作规划》。

9.《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校园文化建设规划》编制小组

主管校领导:史国君

牵头部门:宣传部

成员部门: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基建处、工会、团委、艺术与设计学院等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校园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建设等、学校标识开发利用与管理等,高质量完成《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校园文化建设规划》。

10.《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校园建设规划》编制小组

主管校领导:杨征宇

牵头部门:基建处

成员部门: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国资处、网络与信息中心、后勤保障处、工会、团委、体育部、图书馆、门诊部、健康教育中心等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推进“信息化、现代化、国际化”和“文明、智慧、生态、健康、平安”校园建设,高质量完成《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校园建设规划》。

11.《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内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规划》编制小组

主管校领导:赵立法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成员部门: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发展与对外合作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保卫处、招投标与物资采购中心、后勤保障处、离退休工作处、档案馆、学报编辑部、门诊部、健康教育中心等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学校内部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内控体系完善和内部管理服务保障水平提升等,高质量完成《南京工程学院“十四五”内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规划》。

(三)成立院级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各二级学院(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由学院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等构成,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组长,全面负责学院规划编制工作。工作小组名单须报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备案。

院级规划应在深刻总结“十三五”时期本单位的建设成就、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析“十四五”时期本单位面临的国家、区域、行业发展需求,剖析办学资源优势和制约因素,结合学校发展要求,明确发展标杆和对标对象,统筹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指标,在党的建设、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研工作、学生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社会捐赠等方面,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量为主的原则,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具体指标和工作举措。

三、规划编制的阶段要求

(一)总结分析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5月)

对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科学提炼成绩和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把握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调查研究阶段(2020年6月—8月)

统筹疫情防控要求,以线上+线下方式,灵活开展调研工作,全面掌握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兄弟高校改革发展态势,明确发展目标和标杆对象;在校内组织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或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

(三)专项、院级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9月—10月)

按照要求,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统筹工作,协调参与部门完成专项规划初稿编写工作。各二级学院(中心)、校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要在认真调研和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完成本单位规划初稿编写任务。学校将择时召开专项规划、院级规划情况汇报会,听取规划编写情况汇报,并对专项规划、院级规划提出修订意见,各牵头部门、单位根据整改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10月底前将正式文稿,报学校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并提交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总体规划起草阶段(2020年11月—12月)

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写组对专项规划进行整合分析,以此为基础起草学校发展规划。规划立足实际,彰显特色,明确学校“十四五”时期发展的主要思路、目标、举措,确保规划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和创新性。

(五)总体规划审议完善阶段(2021年1月)

规划草案形成后,以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校内外专家、校友意见,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领导小组进行讨论、研究,修改完善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由党委常委会审定,并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闭会期间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进行审议),根据教代会代表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报请省教育厅备案审核。

(六)发布实施阶段(2021年2月-3月)

根据省教育厅审核意见,修改“十四五”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经学校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校发布实施;院级规划经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备案并由学院发布实施。组织完成对规划任务与主要指标的落实和分解工作,并与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各二级学院(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签署目标责任书。

四、规划编制的其他要求

(一)各规划编制小组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和细化编制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各专项规划编制小组填写专项规划起草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院级规划编制小组填写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于7月5日前报送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fhc@njit.edu.cn

(二)各规划编制小组在编制规划时,必须深入研究、集思广益、充分讨论,坚持目标明确、指标清晰、重点突出、强化特色的原则,着重展现可量化的发展目标和创新点。

(三)按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总体安排,请各专项规划、院级规划编制小组于10月25日前将规划初稿报送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fhc@njit.edu.cn。(专项规划撰写模版参考附件3,院级规划撰写模板参考附件4,文本格式参考附件5)

联系人:方苏 联系电话:86118582

地 点:行政北楼521


附件:

1.专项规划起草人员信息表

2.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名单

3.专项规划框架体例

4.院级规划框架体例

5.报送材料格式(排版)要求

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2020年7月2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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