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南京工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南工资【2020】76号)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同意对一批非授权范围的车辆作如下处理,其中对账物相符车辆进行报废处置,共计7辆,总金额209.4654万元;对有账无物车辆进行报失处置,共计3辆,总金额25.555万元;对重复入库车辆进行销账处理,资产编号00025401,原值12.99万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2日
联系电话:86118874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