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五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提高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以治安防控、消防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食堂及食品安全、校舍及建筑施工安全、等领域为工作重点,全面自查自改问题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改,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2.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五一”假期前,对所属人员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扒窃、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提醒。各学院(中心)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和行程报备制度,重点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
3.认真做好假期的值班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五一”期间值班制度,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加强巡查,遇有紧急、重要情况以及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学校,不得缓报和瞒报。
校园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上一篇: 关于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严格落实学校重大活动等报备制度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推荐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参加全国专题展览的通知
关于教育部202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推荐情况的公示
关于报送202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的通知
关于举办“巾帼勇攀新高峰,聚力奋楫绽芳华”第十七届“庆三八·方山健身行”活动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的通知
关于2025-2026年参保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