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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学科专业体系改革和重点领域急需学科专业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构建定位科学、布局合理、结构清晰的江苏高校学科生态和体系,推动江苏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以下简称省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省重点学科分为A、B、C三类。

二、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仅申报A类省重点学科。只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可在B类、C类省重点学科中选择1类申报。依托本科专业相近学科申报的,仅申报C类省重点学科,所依托的专业应具有相应水平,原则上应为国家或省一流专业。

三、根据省文件精神,此次遴选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学科的数量为7个。

四、优先支持我校硕士学位点学科、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十三五”省重点学科,每个学院限报1个。

五、有关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2021年11月10日前:准备申报的相关学院和学科收集材料并填写《“十四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经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签字后报送学科办;

2.2021年11月12日前:学校明确申报学科名单,并反馈到各相关学院和学科;

3.2021年11月18日前:各申报学科上交申报表的第二稿,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4.2021年11月22日前:反馈各学科申报表第二稿存在的问题;

5.2021年11月25日前:各学院和学科修改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终稿(须经学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签字、盖章)报送学科办;学校汇总材料核实无误后,报送省教育厅。

六、注意事项:

1.请相关学院和学科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学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要亲自把关,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并对填报的数据负责。

2.在重点学科申报中,学科队伍人员或成果若涉及到其他学院的,需与相关学院及人员做好协调沟通。

3.此次申报要求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请各学科在填报申报表格的同时,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七、各学科在填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随时与学科办联系。

联系人:花老师、丁老师,联系电话:86118982。


附件:

1.“十四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

2.苏教办研〔2021〕1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处、学科办

2021年11月1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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