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防控要求,今年上半年离退休职工医药费报销采用“投递”方式进行。
一、投递地点及时间
东校区卫生所 5月16、17日 6月20、21日
西校区卫生所 5月18、19日 6月22、23日
竹山路卫生所 5月20日 6月24日
博学苑老同志活动室 5月18日 6月22日
投递时间:8:30-11:00 13:30-15:30
二、注意事项
1.请将发票原件(含电子发票)在家中按日期排序并粘贴好,在上述指定时间投递至相应地点;
2.电子发票必须是首次报销,若审核查重时发现为重复发票,直接剔除;
3.住院费用报销除发票外还需提供住院清单,无清单不予审批;
4.经审批过的特殊用药,请附审批复印件;
5.2021年末次报销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请于5月指定的时间投递,此后将不再报销2021年度的医药费用。
6.投递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即投即离,不要聚集。
门诊部、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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