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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了全面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进一步做好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关于选聘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咨询专家的通知(南工教字[2016]3号)》、《关于成立南京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咨询专家库的通知(南工教字[2016]4号)》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的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咨询专家换届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各级教学名师、一流专业及一流课程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以及其他在教学岗位上工作成绩突出、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

二、聘任条件

1.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热爱并坚持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在课堂教学、创新创业教育与项目指导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教学效果优秀,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教育教学研究、学科和专业发展前沿动态。

4.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精神,愿意从事且有时间参与教师教学培训与咨询帮扶工作,能够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

三、聘任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有意向参与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咨询服务工作的教师请填写《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咨询专家简介》,向所在单位报名。

2.单位推荐。各单位审核并汇总后填写《南京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咨询专家推荐汇总表》,连同所推荐教师的简介表于9月16日前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北楼227办公室)(联系电话:86118035),电子稿发送至jsfz@njit.edu.cn。

3.学校根据推荐人选,组织本次聘任工作,并为受聘教师颁发聘书。

四、工作职责

1.配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组织和安排,面向全校教师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2.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教师教学发展相关研讨、交流活动。

3.参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学咨询帮扶活动。

4.为有需求的教师提供个性化指导与帮助。

5.为相关教师提供在线交流、咨询、指导服务。

6.根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工作需要,担任各类教学竞赛的评委,并参与相关考核工作。

7.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相关领域的教学研究和研讨活动。

五、聘期与待遇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咨询专家由学校聘任,聘期三年。聘期内,学校根据每位咨询专家所开展的培训与咨询服务工作情况给予相应酬劳。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咨询专家推荐汇总表

2.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咨询专家简介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9月7日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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